近日,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《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》(苏财教【2019】34号)。其中,淮安市2018年度共计184家企业获得了企业研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1026万元,相比于2017年度72家企业获得奖励资金有较大幅度的增长。
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促进作用,推进科技和产业融合,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,根据科改20条(淮发【2018】35号),我市推行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励制度,对于省财政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普惠性财政奖励,市财政将给予省奖补资金50%的配套奖励。